子贡曰:“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,吾亦欲无加诸人。”子曰:“赐也,非尔所及也。”
子贡说,不我想要别人欺侮我,我亦不想欺侮人。孔子却说,那不是你能做到的。
孔子说“赐也达”,以子贡之通达与富甲天下,居然亦不能做到既不受辱且不辱人,少年时读到此处每使我泄气,觉得人生实难,无可奈何。后来经历的人事既多,就渐渐明白了。
原来鱼不可脱于渊,人则生存于社会,子贡的想法,须得理想社会方可实现。在一个理想的大同社会,各项制度规则皆合理,每个人皆受过良好的教育,具备逻辑理性,秉持君子风度,如此乃可以做到既不辱人亦不受辱,因为大则集体讲规则,小则个人讲道理。而现实之世界并不完美,是以孔子谓子贡曰“非尔所及”。
我不喜欢的一个词叫“理直气壮”,人生在世,理虽直,气亦不用太壮。纵是占尽优势,理都在我这一边,也不可以对对方太过苛责、不留余地。规则是死的冷的,但人需要权宜与温度,毕竟与我打交道的都是有自己理念与局限的活生生的人。
许多年轻人在学校那种简单有序的环境里生活久了,初入社会便容易将世界理想化,觉得规矩、规则的严格施行是理所当然,不容含糊;觉得我只要按规则办事,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,不会有任何的理亏;所以问题都是对方的。不是这样子的,守规则通常是好事,之所以说是“通常”而不是绝对,因为有大前提,即这规则自身当是合理的、公平的。如果规则本身不公平不合理,占了优势与便宜的我,还不肯有所体谅与通融,还要要求对方严格遵守,那就过分了,对方的反抗与抵制也是必然。也可能对方选择逆来顺受,那只是我的一时侥幸,因为不会每个人都惯着我的。
也即,在一个各方面体制、制度都健全合理,在规则制定中各方的权益都能兼顾保障的社会,严格遵守规则是应该也是非常好的。然而当制度不那么健全、规则不那么公平合理的时候,身处其间的我们就需要有所权宜了,就需要以人情的理解与温度来弥补制度与规则上的不足。现实没有那么完美合理的,所以人情的理解与温度必不可少,所以不是我理直就能气壮。
史记有酷吏列传,如张汤、赵禹、义纵、杨仆等,皆用法深刻者,用现在的话说,就是严格照法办事,绝不容情(酷者冷也,即没有人情温度)。问题是他们制定的许多法律规则并不合理,对于不合理的规则施行起来又不通融权宜,结果就是民怨盈涂、官不聊生,酷吏们亦大都不得其死然。张汤是典型,位列三公,备极荣宠,死后家产竟不足五百金,可谓清正且廉。然而他是清官却不是好官,因为他在清正廉之外,缺了一个明字,知小智,却不明大理,能察秋毫之末,却不见泰山。规矩钩绳之外,还有人心人情呐,明于讲规则,却陋于知人心,那怎么可以!
汉宣帝谓太子刘敖曰:“吾家制度,霸王道以杂之。”霸道者,法家也,即是按规矩规则办事;王道者,儒家也,乃是以礼义人情为基础。只用法家,讲规矩不讲人情,于国家那就是秦治,二世而亡;于个人那就是酷吏,不得其死然。当然只用儒家也不可以,讲人情而忽视规矩,那就是儒以文乱法。所以二者不可偏废,须得杂糅霸道王道,用人情来弥补规则之不足。史记又有循吏列传,其中若孙叔敖、子产、公仪休、李离等人,皆是既能知规矩又能识人心,所以皆成其善政。此之谓:文武之道,一张一弛。
常有年轻人说:我不做惹事精,但我也不当受气包。我听了总是摇头,话是没错,政治正确,但还是孔子谓子贡那句话:非尔所及也。人生于世,虽可以做到不去惹事情、欺侮人,但谁又保证自己并不受委屈呢!受了委屈、吃了亏,怎么办?就一定要反击、硬拼、跟对方一决高下吗?
战国策里有唐雎见秦王的故事。二人争执不下的时候,秦王怫然变色:“你丫知道天子之怒吗?伏尸百万,流血千里!怕不怕?”唐雎针锋相对:“你丫丫知道布衣之怒吗?彗星袭月,白虹贯日,苍鹰击于殿上;伏尸二人,流血五步,天下缟素!就是今天了,老子跟你拼了!”秦王一听,立刻就变和气,恭敬道歉:“先生请坐请坐,哎呀呀,不至于此哈!是我错了,我错了!”
这个故事后来被传为美谈,收录在古文观止里,叫唐雎不辱使命。读书人读了这文章,总是很提气:你看像秦王那样混一寰宇、虎视六合的人,在我们读书人面前,也曾有过那么怂包的时候!
可是仔细想想,秦王真是怂包、没出息,一句话就被吓到了吗?不是的,人家秦王是不跟唐雎一般见识呀!要单打独斗,你唐雎一个书生,我秦王未必吃亏。荆轲怎么样?号称勇士,不讲武德,来骗来偷袭,我在大殿上跟你环柱游走,你都追不上,正蹬鞭腿左刺拳,你这个没用;我拔出剑来,一下就把你戳翻,我这个有用。秦王不到万不得已,怎会跟你唐雎争一时之气、比勇斗狠呢?此身可贵,还当着许多大事要做呢,所以犯不着嘛!眼前认个怂,道个歉,自己折点面子、受点委屈,又有什么关系呢?日后只需偏师一支,别说你主公安陵君五十里地,就是整个魏国千里封壤,还不是手到擒来!
韩信受胯下之辱的故事也是这样。韩信生得高大白胖,在街上背着个剑晃悠装腔,遇见了混混牛二,牛二说你这么高大还不是怂人一个,这剑有什么用,敢杀我吗?不敢杀,就从我胯下爬过去。韩信果然“怂包”,受了胯下之辱。后来韩信成为楚王,回到故乡,把牛二找来,不但没惩罚,还给封了官,指着牛二,意味深长地对手底下人说:此壮士也!当初我岂不能杀他,但是杀之无名,还白白搭上自己的性命,不值当的呀!我自有我的大志,所以眼前亏吃点就吃点吧!一千四百年后,有个英雄好汉真把牛二杀了,他叫杨志,好在宋法较秦法宽缓些,没有杀头,只判了个充军流放。
苏轼写留侯论,其中有句名言:“匹夫见辱,拔剑而起,挺身而斗,此不足为勇也。夫天下有大勇者,猝然临之而不惊,无故加之而不怒,此其所挟持者甚大,而其志甚远也!”留侯张良为复仇,同力士袭击秦皇,在苏轼看来都只是匹夫之勇,何况我们现实里因各种鸡零狗碎的事情而起的纷争呢?所以许多东西不值得去争,许多人不值得去吵,因为此身可贵,精力可珍,还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我呢。受点委屈也没什么,不跟对方一般见识罢了。
老子说,大白若辱,大直若屈,此乃是叫人持其大者,而不必计较小得失,别以为得理就气壮不饶人,也得给对方留些余地。不要一受点委屈就了不得,就必要对方付出代价,像电影功夫里鳄鱼帮大佬冯小刚那样叫嚣:还有王法吗?还有法律吗!
昨天夜里给人解卦,遇天水讼。我喜欢讼卦的初六爻,其爻辞曰:“不永所事;小有言,终吉。”不永所事者,初六位卑性佞,所争讼者无非鸡毛蒜皮,故不宜去长久、过度争执。小有言者,稍有些委屈遗憾也。终吉者,在小事上受些委屈算不了什么,因为若有吃眼前亏、忍眼前辱之气量,则日后自将有大吉祥在等着呢!
人啊,得理,亦可以不要那么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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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洛神(来自豆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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