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卷
将务兵谋
凡战之道,以地形为主,虚实为佐,变化为辅,不可专守险以求胜也。仍须节之以金鼓,变之以权宜,用逸待劳,掩迟为疾。不明地利,其败不旋踵矣。
《军志》云:“失地之利,士卒迷惑,三军困败;饥饱劳逸,地利为宝。”不其然矣。
夫决胜之策者,在乎察将之材能,审敌之强弱,断地之形势,观时之宜利,先胜而后战,守地而不失,是谓必胜之道也。
料敌者,料其彼我之形,定乎得失之计,始可出兵而决于胜负矣。
将之上务,在于明察而众和,谋深而虑远,审于天时,稽乎人理。
若兵无先备则不应卒,不应卒则失于机,失于机则后于事,后于事则不制胜而军覆矣。
审听之道,诈亦受之,实亦受之,巧亦受之,拙亦受之,其诈而似实亦受之,其实而似诈亦受之。但当明听其实,参会众情,徐思其验,锻炼而用。
统戎行师,攻城野战,当须料敌,然后纵兵。夫为将能识此之机变,知彼之物情,亦何虑功不逮,斗不胜哉?
凡事,有形同而势异者,亦有势同而形别者。若顺其可,则一举而功济;如从未可,则击动而必败。故孙膑曰:“计者,因其势而利导之。”
故良将之战,必整其三军,砺其锋甲,设其奇伏,量其形势。远则力疲而不及,近则敌知而不应。若不通此机,乃智不及于鸟兽,亦何能取胜于勍寇乎?仍须怒士厉众,使之奋勇,故能无强阵于前,无坚城于外,以弱胜强,必因势也。
凡兵者,欲急捷,所以一决取胜,不可久而用之矣,
用兵上神,战贵其速。
兵之情虽主速,乘人之不及,然故将多谋,戎卒欲辑,令行禁止,兵利甲坚,气锐而严,力全而劲,岂可速而犯之耶?答曰: 若此,则当卷迹藏声,蓄盈待竭,避其锋势,与之持久,安可犯之哉!
赏罚不在重,在必行;不在数,在必当。
善无微而不赞,恶无纤而不贬,斯乃励众劝功之要术。
吏士虽破敌,滥行杀戮,发冢墓,焚庐室,践稼穑,伐树木者,皆斩之。
善用兵者,无不正,无不奇,使敌莫测。故正亦胜,奇亦胜。
兵贵致人,非欲拒之也。
兵家胜败,情状万殊,不可以一事推也。
用众在乎心一,心一在乎禁祥去疑。
故用兵之法,必先察吾士众,激吾胜气,乃可以去敌焉。
兵卒有制,虽庸将未败,若兵卒自乱,虽贤将危之。
凡将先有结爱于士,然后可以严刑也。
爱设于先,威设于后,不可反也。
中卷
部伍营阵
诸贼徒恃险固,阻山布阵,不及横列,兵士分离,宜为竖阵。其阵法:弩手、弓手与战锋相间引前,两驻队两边相翊。布列既定……闻鼓声发,诸军弩手、弓手及战锋队,各令人捉马,一时笼枪大叫齐入。
诸军马被贼围绕,抽拔须设方针:一时齐拔,贼即逐背挥戈,因此必败。其兵共贼相持,事须抽拔者,即须隔一队抽一队,所抽之队去旧队百步以下,遂便立队,令持戈、枪、刀、棒并弓弩等,张施待贼。张施了,即抽前队,如贼来逼,所张弓弩等人即放箭奋击。如贼止不来,其所抽队便过向前百步以下,遂便准前立队,张弓弩等待贼,既张施讫,准前抽前队,隔次立阵,即免被贼奔蹙。
下卷
攻守战具
垒高土厚,城坚沟深,粮实众多,地形阻险,所谓无守而无不守也,故曰:“善守者,敌不知其所攻。”
城之不可守者:大而人少,小而众多;粮寡而柴水不供,垒薄而攻具不足; 土疏地下,灌溉可泛; 邑阙人疲,修缉未就。凡若此类,速徙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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